
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两起近期查处的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典型案例10倍配资,以案示警,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并提醒广大市民警惕改装车辆安全隐患。
案例一:北京华盛嘉豪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该公司为销售的“九号”品牌电动自行车加装后置座椅,改变了车辆出厂结构,影响车辆操控稳定性,转弯时存在侧翻风险。该行为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案例二:北京市大平装璜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该公司将“雅迪”品牌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氙气大灯等装置,改变了电动自行车原车电线线路,易导致线路发热、短路,并有起火自燃风险。该行为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示: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及相关国家标准,坚持合规经营,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广大消费者应提高安全意识,自觉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购买、不驾驶非法改装车辆。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10倍配资,共同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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